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行救助,是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我市减少贫困人口,稳定低生育水平,巩固计划生育成果,解决人口与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及关爱女孩行动的开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市从2004年开始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中子女或父母死亡或有特殊疾病、意外伤残,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救助。截止2006年4月底,全市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共计522人,救助资金达到59.6万元。其中会宁救助人数108人,靖远救助人数128人,景泰救助人数91人,平川救助人数46人,白银区救助人数149人。
| 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救助人数达到500多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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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双击滚屏】 关闭窗口 |